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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杭州拱墅区仁和会计培训 时间:2019/4/25 9:15:57
债务人在本身财务出现困难的情况下,需要寻求债权人给予一定的折扣,既能帮助债务人度过难关,又能收到部分债务还款。债务人在债务重组过程中获得重组利得,计入营业外收入。以下是有杭州拱墅区会计培训学校小编为大家整理资料分享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债务重组(债务重整),是指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
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是指因债务人出现资金周转困难、经营陷入困境或者其他方面的原因,导致其无法或者没有能力按原定条件偿还债务。
债权人作出让步,是指债权人同意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现在或者将来以低于重组债务账面价值的金额或者价值偿还债务。“债权人作出让步”的情形主要包括:债权人减免债务人部分债务本金或者利息、降低债务人应付债务的利率等。
债务重组可以分为:以现金/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债务转为资本、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和以上方式的组合。
一.以现金/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
债务人账务处理
借:应付账款
贷:营业外收入
银行存款
固定资产清理等
以上就是为大家分享的债务重组债务人会计处理。如果您想系统的学习会计专业的知识请到杭州拱墅区会计培训,预约0元试听课程,咨询电话。